(一)辽宁迅驰律师事务所被沈河区司法局评为沈河区首届“十佳律师事务所”,所主任吴涛被授予沈河区首届“十佳律师”荣誉称号。
(二)辽宁迅驰律师事务所被沈阳市司法局授予第五批沈阳市AAA级诚信律师事务所,所主任吴涛被授予诚信律师标兵。
(三)辽宁迅驰律师事务所被辽宁省司法厅批准为律师实习基地,吴涛等律师被批准为实习指导律师。
(四)辽宁迅驰律师事务所被沈河区司法局授予“服务管理年”先进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。
(五)2008年,辽宁迅驰律师事务所通过了市、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信用等级评定复查,继续保持沈阳市“AAA级诚信律师事务所”荣誉称号。